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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之芳庭在網路上紅一陣子了,這家去年此時開的店,屬於薰衣草集團的最新力作.

為何去年沒去,拖到最近才造訪呢?實在是怕極了假日滿滿的人潮啊~

這次趁著弟弟一家人來台中玩,想說這個景點他們也沒來過,乾脆選日不如撞日(雖然還是撞到了假日)

弟弟聽我提到這裡也是薰衣草集團的關係企業,第一反應就說:"該不會又開在荒郊野外吧?"

沒辦法,9年前去新社的薰衣草森林,從市區出發,足足開了2個小時的山路才抵達的印象實在太深刻了!

還好這次的心之芳庭不算太遠,太原路直走到底,看到台中高爾夫球場就到目的地了

心之芳庭的大門

弟妹美華說:"這不就像小甜甜卡通男主角之一安東尼的家嗎?"

大門外的廣告看版

停車場也種了不少花草

雖然不知是何作用的水塘,不過我喜歡這個角度

進入大門後還得經過這個小徑,官網上好像是說約會散步道之類的

假日來的門票要200,卻只能扺用100的園區內消費,

對於無法100%扺用的門票,對我來說就是c/p值偏低!

這棟"親親我的家"是心之芳庭的主建築之一

去年剛開幕時任人參觀,今年餐廳營業了,不知道在跩什麼的不讓人進去了!

不是還有門票底用券嗎?嘿,你以為$100有資格進去嗎?

沒打算在餐廳內被當潘子宰的人,一邊涼快去!

園區內另外二棟建築物

這幾個信箱應該算薰衣草集團必有的配備吧!

自從薰衣草紅了以後,一堆山寨園區也都有這種五彩信箱了啦!

來這裡還硬要玩人肉三明治的小孩

這是另外二棟走童話路線的房子

森林音樂盒裡面的桌子還有紙做的鍵盤

右邊畫面的女生十分自得其樂的按起無聲琴鍵來(很愛演唷!)

還是森林音樂盒的擺設

這個據說是仿真度相當高的歐洲廣場區

有鑒於敝人在下我還沒去過歐洲,所以無從證實相似度有幾分

不急著知道答案的人,等我從歐洲回來後再告訴你

 

做的滿假的樹屋,還是一堆人喜歡跑上去拍照

樹屋內就有巧克力專櫃,有請人試吃,但是價格我卻沒有購買的慾望

這個看的出來是廁所嗎?

這個牆面就是大時鐘的建築很有愛麗絲夢遊仙境的fu

前面吹喇叭的人應該是為了廣場上舉行的婚禮吧!

籌辦婚宴算是此地的主要業務之一,很多園區內建築是為了婚禮特別設計的

新娘禮車來了唷!

幸福洋溢的新郎,恭喜啊!

這邊是適合我們這種$100扺用券的卑微客人用餐區

薯條,雞塊都是100,飲料50,真的是觀光區的消費

是的,不想多花錢的人,只能坐在室外

三隻小孩倒是很愛吃這些速食餐點

其實炸的還不錯吃,至少薯條雞塊都大勝麥當勞

吃的很開心的姪女琦琦

聽說廣場都要有個噴水池

薰衣草相關產品,這邊也可以抵用門票

小南法區,配色看起來都很歐洲

拍照難得露出笑容的王小民

跟小表妹合照一張

廁所標誌用可愛的餐具和顏色來區分男女

就是這二個以創辦人為雛型製造出的人型看板紅遍了全台灣

紫色勢力蔓延的速度還真是不容小覷啊!

當天結婚新人委託心之芳庭製作的相關紀念品,有浪漫到唷!

還是最能令女生尖叫,滿坑滿谷的花和小熊

對多數女生來說:粉紅色+紫色+蕾絲+愛心+小熊=無法抵擋

左邊是紀念品店一景,右邊還是戶外用餐區

象徵相知相守的小熊,我尤其喜歡右邊這個從室內往外看的角度

還是羊毛出在羊身上的明信片梗

喜歡的人就很愛囉!不喜歡的就看看罷了!

這三隻拍照不會好好站著,還要擠來擠去打鬧的小孩

剛剛被罵完,很寫實地留下這種排便困難的表情

敲希望的和平鐘嗎?

其實這棟白色建築物是舉行婚禮的會場

心之芳庭: http://www.moncoeur.com.tw/

達人評語:

嚴格說來,薰衣草集團算是把故事行銷發揮的相當成功的範例.

從新社創始店一炮而紅以來,這個集團的發展潛力,真是跌破我的眼鏡!

記得第一次去到荒郊野外的薰衣草森林時,根本不覺得它有啥吸引人的?

位在新社的十分荒僻的深山裏,交通不便,離市區又遠,食物也不甚美味.

光是一片薰衣草的山坡地能紅多久?了不起是另一種蛋塔風潮罷了.

誰知他們卻日漸茁壯,從景觀餐廳,民宿,一路開到心之芳庭這種婚宴場地,

直到看了某期商業週刊的報導,才知道他們找了一個很厲害的經理人來管理整個集團,

才能創造出一年數億產值的企業!如果說將來哪天薰衣草集團的股票上市,我應該不會太意外!

話說回來,為啥薰衣草集團沒有我的愛?

說實在他們的東西其實都千篇一律!還有固定公式可循:

色彩鮮豔的信箱+可愛的椅子+童話般的建築+敲幸福鐘+寄明信片

還有小熊,鮮花,愛心,蕾絲,香草,就等於橫掃台灣女生芳心的必殺招數了!

心之芳庭美則美矣,拍照還可以之外也沒啥可觀的,充其量就像是個沒有靈魂的樣品屋,

如果可以真正去到歐洲,誰又會滿足於這樣的假山假景?

說到底,人造風景終究比不上自然美景的雋永.

如果你或你的另一半依然保有粉嫩嫩的少女情懷,那麼這裡很適合一遊.

萬一不幸跟我一樣,是個市井到不行的俗人,那麼來過一次,也就很夠了!

 

 

 
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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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達人Emily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8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