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上星期一凌晨三點多,我居住的社區附近樓下發生了二起慘絕人寰的車禍,
受害的屍體高達61具,車禍後的慘狀簡直不忍卒睹!
(os:我發誓,這真的是我親眼目睹,但忘了拍照留念的事實)
起因是有人酒後駕車,車子開不到二百公尺,就撞上停放在路邊的摩托車,
好死不死地一整排停放的摩托車,就像骨牌似地應聲而倒,數一數總共有61輛車子受到波及.
(os:瞧瞧,我可沒說這61具屍體,全部是人的吧?)
本來肇事的駕駛還想開著他的BMW逃之夭夭,幸好距離不遠的警察局,
有警察亮槍示警,再加上住戶有人開車追捕,才把想偷溜的駕駛逮個正著.
所謂冤有頭債有主,否則這61名苦主豈不求償無門?
接下來發生的冤案就更好笑了!
另一名糊塗的駕駛,也是酒後駕車,因為剛好瞧見前一起車禍驚動了警察在做筆錄,
以為前方的警察正在攔車臨檢,一時心慌就想開車逃逸,
沒想到天黑路暗,這輛車竟直直衝上人行道,車頭僅差十公分就撞進管理室了.
(社區警衛的os:還好有去安太歲,也還好管理室前有花台當緩衝,否則就成了第62名受害者)
所以第二天一早出門上班的我.看到的就是一輛白色轎車卡在花台上,以及滿地機車屍體的奇景.
在此奉勸大家,酒後千萬別開車,再不然也可花點小錢搭Taxi回家,
否則算盤再怎麼打,也比賠償61輛的機車修理划算吧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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